科目代码: 708
科目名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一、主要考核内容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考试要求考生:准确地理解、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掌握哲学和哲学基本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当今时代。掌握物质及其存在形式;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物质世界的统一性与多样性;实践的本质和基本特征;人对世界本质的实践把握。掌握世界的联系和发展;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联系和发展的基本范畴。理解认识的本质、作用和发展过程;真理和价值;认识活动的思维方法与思维方式。掌握人类社会的本质及其物质生活条件;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与直接动力;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人的本质和价值;人的自由及其实现;人的发展及其远景。
准确理解商品与商品经济范畴;商品的两因素与劳动的两重性;商品的价值量;货币的起源、发展与职能;价值规律的内容、作用及实现形式。掌握剩余价值的产生与方法以及资本主义工资的形成;利润、平均利润和剩余价值规律;资本积累和资本有机构成。掌握资本的循环和周转规律;社会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中的所有制结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关系。
二、主要参考范围 (以下书籍仅供参考)
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018 年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李秀林主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