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硕士招生单位: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暂行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导师队伍管理的意见》文件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学科和奖励原则进行竞争性分配。为保证硕士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硕士招生总规模,现将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硕士生招生计划的分配
1.学科计划
学校将全校招生计划总数的70%按各专业及方向的指导教师数量比分配至各硕士招生单位。各学院申报时除注明各专业及方向的指导教师数量外,还需根据《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暂行办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导师队伍管理的意见》中规定的硕士生导师指导名额分配办法及限定人数,计算并标注出申报专业及方向的最大招生规模。学校分配学科计划时还会参考上一年度相关专业及方向的招生人数。
2.奖励计划
在学科计划基础上,学校结合一流学科建设及学位点发展需要,同时参考2019年度各单位获省级及以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硕士)项次、获各级教学科研项目的项次,将全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进行奖励性分配。
二、具体要求
1.各硕士招生单位均需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请表》,经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7月17日10:00前报研究生处(曲阜校区报行政办公1号楼317室;日照校区报会馆230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fnuyzb01@126.com。
2.各单位应参考本单位2020年的招生规模申报计划,切勿虚报,也勿出现申报计划与2020年招生数偏差太大的情况。各单位申请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本专业及方向理论上的最大招生规模。根据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结构调整要求,2021年申报招生计划数,理论上专业学位研究生应高于2020招生数,学术学位应低于2020招生数。
3.本年度我校继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不在各单位申报范围之内,学校根据考生的报考专业在全校范围内统一调配。
4.各单位申报的招生计划包含相关专业接收的推免生数。
三、其他
1.各单位务必保证申请表中所填信息的准确性,若因错误信息而导致的招生计划增加,学校将核减相应计划,并适当减少下一年度相关专业或方向的招生计划。
2.为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务必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3.联系电话:0537-4455327;联系人:刘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