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备考: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和依据
2020.08.06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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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年满18周岁,精神状况健康正常。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为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那些达到一定年龄但尚未成年和虽已成年但精神不健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自然人所享有的可以从事与自己的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的能力。

  (3)无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有两类,一是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二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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