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2020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提交相关材料的通知
2020.05.13 13:46

满足2020研究生加分政策条件的同学注意,天津师范大学要求提交材料了!疫情期间,请考生于5月10日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以邮戳为准)或传真方式提交相关材料。。报考此院校的同学们,时间有限,切莫耽误!

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通知

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请在5月1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提供相关项目的服务合同及考核合格(称职)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或照顾政策资格。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疫情期间,请考生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以邮戳为准)或传真方式提交相关材料。

通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300387

联系电话:022-23766157

传 真:022-23766158

注:材料请注明考生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及报考专业,联系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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