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21会计硕士基础介绍
2020.05.07 12:14

接下来你将看到的是武汉大学2021会计硕士的相关信息。随着会计硕士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报考2021会计硕士的考生要尽早选定目标院校,了解该校的师资、培养特色等2021会计硕士信息。

武汉大学2021会计硕士(MPAcc)项目介绍

一、院校简介

武汉大学(Wuhan University),简称“武大”,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湖畔珞珈山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985工程”、“211工程”、“2011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同时是“111计划”、“珠峰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重点建设的中国顶 尖名 牌大学,是与法国高校联系最紧密、合作最·广泛的中国高校,是世界权 威期刊《科学》杂志列出的“中国最杰出的大学之一”。

学校溯源于1893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政府创办的自强学堂,历经传承演变,1913年改名国立武昌高等师范学校(关于武汉大学始于1893年的自强学堂,还是1913年的国立武昌高等师范学校,尚存在争议)。武大是“民国四大名校”之一。1928年改建定名为国立武汉大学,是近代中国第一批国立大学。1949年更名为武汉大学。2000年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

二、项目特色

(一)培养目标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是为了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对财会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财会人才培养体系、创新财会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财会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置的专业学位。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高尚的财会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现代财会基本理论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能够创造性地从事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财会专门人才。

(二)项目特色

悠久的办学历史,坚实的办学基础。武汉大学的历史溯源于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政府创办的自强学堂,1928年定名为国立武汉大学,1935年开始招收“会计学门”硕士研究生,为全国首批招收会计学专业研究生的5所院校之一。我国许多著 名会计学者如杨端六、戴明训、孔祥祯、贾植园、陈键等曾先后任教于我校。现在的武汉大学会计系成立于1985年,设有会计学(含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方向)和财务管理两个本科专业,是中国综合性院校中较早创建会计学科的高校之一,并先后于1985年和2002年取得会计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权,这些均为MPAcc的培养提供了坚实的学科基础。

综合交叉的学科优势,国际视野的师资力量。武汉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交叉优势非常明显。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拥有完整的学科体系,涵盖经济、管理学两个学科门类,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4个一级学科全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院现有会计学等20个博士点,得天独厚的学科优势为MPAcc教育继续强化综合化的培养理念,进一步发挥财务会计的优良传统,创造了极为优越的发展条件。

本项目一直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每年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和香港及台湾地区的一些著 名大学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定期选派教师和学员到上述国家和地区进行学习与交流,具有ACCA国际班教学管理经验。在MPAcc任课教师中,80%以上具有海外学习经历,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MPAcc学员奠定了师资基础。

中部首 家通过EQUIS认证。2016年4月,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正式通过EQUIS国际认证,成为中国大陆华中地区首 家、全球第160家获得EQUIS认证的商学院。至今,仅有40余个国家或地区的共161所商学院获得此项认证,低于全球商学院数量的1%。

2014年8月,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通过AACSB认证资格审查,正式进入AACSB认证程序。

紧密联系实务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武汉大学定期邀请世界著 名的经济学家与管理学家、外籍教师、国内外大型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的高层管理专家前来授课和举办讲座,与许多大型企业、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创建了一大批MPAcc考察实习基地,有利于MPAcc学员不断开阔自己的视野,提升自己的能力。

双证双导师的培养特点,丰富的校友网络资源。武汉大学会计专业硕士教育中心为学员配备学界导师和业界导师,实行双导师共同指导制,修满学分、满足实习要求并完成论文答辩后,可同时获得教育部认可的“武汉大学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武汉大学会计硕士学位证书”双证,有助于学员在职场上跨上新的台阶。同时,武汉大学作为国内名校,校友遍及全国以及世界各地,他们活跃在政界、商界,涉及众多行业和领域,成为武汉大学MPAcc学员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

三、学费/学制

非全日制 4.3万/年 学制三年

四、奖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与现有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励政策、专项奖学金政策相结合,进一步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强军计划研究生。新生第一学年原则上只获得末等学业奖学金,第二学年开始可参评其他等次学业奖学金。

3.研究生学术创新奖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以“高 端引领,鼓励拔尖”为主要目的,是对研究生学术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的综合评定。

4.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申请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籍一年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含进入研究生阶段的长学制学生)和直博生,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参评。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6.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

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学校按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人数的15%设立岗位。资助标准为硕士生12元/小时,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10小时。

7.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专项奖学金40多项,每年为优秀研究生发放专项奖学金300多万元。通过构筑多元化、立体化的奖助体系,武汉大学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及生活条件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改善,从而为广大研究生产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保障。

五、住宿

根据住宿条件,800—12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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