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骨干计划”-2020研究生招生信息
2019.11.12 18:59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2020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布了,告诉大现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骨干计划”2020研究生招生信息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博士12名,硕士54名(其中10个计划用于土地资源管理和地理学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个计划数用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其他少骨计划数均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硕士生分省计划见附表。其中招收汉族学生比例不超过10%。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报考硕士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为止,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相关学院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⑤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6.生源范围: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生源地在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

1.考生持自行下载打印的报考登记表到来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盖章(在职人员还需先到所在单位盖章)。

2.硕士考生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其中一份办理好的报考登记表寄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430074,电话027-67885153;请通 过中国邮政EMS寄送,勿通 过其他快递寄送),其中一份交至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办(或考试院)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博士考生将其中一份办理好的报考登记表于2020年01月15日前寄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430074,电话027-67885153;请通 过中国邮政EMS寄送,勿通 过其他快递寄送),并按我校博士生招生报考要求报考。

3.硕士考生凭校验码于2019年10月31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并于当地教育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报考信息;网报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非在职考生定向单位填写来源所在省教育厅(湖北省考生请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在职考生填写工作单位。

4. 表格下载地址:报考登记表及定向协议书见附件。

四、考试及录取

1.硕士考生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博士考生参加我校博士生入学考试。

2.录取原则详见当年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3. 本校生源不足,可在计划内调剂合格生源录取。

五、就业管理

1. 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2. 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六、其他

1.其他规定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函〔2019〕11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执行。

2.录取的少骨计划硕士生须在录取当年4月20日前(录取的少骨计划博士生须在录取当年6月10日前)签署定向协议书(协议书非在职考生一式三份,在职考生一式四份,正反打印),考生本人先填好签字(在职生还须单位盖章)交我校研招办签字盖章(外地考生通 过中国邮政EMS寄送至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430074,电话027-67885153),考生送至生源所在地的省市教育厅签字盖章,最后交研招办两份协议。

3.被我校录取的少骨计划考生直接进入学校进行培养,不再单独安排强化基础培训。

4.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日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生原则上享受我校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博士生享受我校博士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非在职少骨博士研究生可参评学校学业助学金;已享受地方医保的少骨生入学时须向学院如实反映,不参与我校大学生医保。

5.全日制非在职少骨生入学时档案须转入我校,在职少骨生户口、档案不转入我校。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十月

附表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计划表

博士
计划

硕士计划

小计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西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兵团

其他

12

54

4

2

2

2

2

2

6

2

4

4

4

6

2

2

4

4

2

0

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其招生计划单列为“其他”类。

以上就是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2020研究生招生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进行2020考研备考,关注,更多考研招生信息等你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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