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2020考研网上确认公告二
2019.11.07 10:16

同学们,2020考研正式报名已经开始,部分省市在发布考研报名公告之外同时也公布了2020考研网上确认通知等信息,整理了关于聊城大学报考点(3771)2020年研究生网上确认公告二的具体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聊城大学报考点(3771)2020年研究生网上确认公告二

七、注意事项

1.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完成材料上传。网上未交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信息确认。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八、诚信应考温馨提醒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以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报考点发布的相关信息。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是对每一位考生的基本要求。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考生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或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

3.今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二次安检制度,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书包、书本、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考生应按《准考证》要求带齐证件和考试用具,凡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封闭区(建议考生不要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考点不负责保管)。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对所有使用伪造证件、替考、携带无线通讯设备(含手机、各种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的考生,一经发现将依据《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条款向公安机关报案。请考生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条款。

图文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聊城大学报考点(3771)网上确认公告》详见聊城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lcu.edu.cn/zsgz/zsdt/3230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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