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硕士考研进入冲刺阶段,下面新东方在线为您整理了国务院的组成人员及领导体制--2020考研法律硕士必会简答题,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简答题:简述国务院的组成人员及领导体制】
国务院的组成人员。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 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在每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国家主席 的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 根据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根据总理的提名,全国人大常委 会可以更改除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以外的其他国务院组成人员的人选。组成人员的任免 决定以后,都由国家主席负责宣布。
国务院的领导体制是总理负责制,是指国务院总理对他主管的工作负全部责任,与此相 联系,他对自己主管的工作有完全决定权。总理负责制主要内容是:
(1)由总理提名组成 国务院,总理有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任免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议案的权利;
(2) 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其他组成人员都在总理领导下工 作,向总理负责;
(3)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凡属重大问题,都由这 两种会议充分讨论,对于所议事项总理有最后决定权,并对决定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4 ) 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议案、任免国务院有关 人员的决定,都由总理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