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关于做好2020推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19.09.04 14:46

  新东方在线考研频道整理了《中北大学关于做好2020推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结合《中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校发[2017]1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在2020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1. 学院推免办法和实施细则公示及学生申请阶段(9月9日前)

  各学院(校区)依据《中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校发[2017]1号)文件精神,制定切合本学院(校区)的推免办法和实施细则,并在本学院公示。

  符合基本推荐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中北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同时须提交有关成果与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说明:请各学院统计符合《中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校发[2017]1号)第八条中名额单列的以下应届本科毕业生,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将其申请表于9月5日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1)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

  (2)入选国家队并代表国家参加奥运会、亚运会等重大国际赛事,或代表学校在全运会等重大国内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能够提升学校知名度的。

  2. 资格审核、推荐(9月12日前)

  各学院(校区)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及本学院(校区)推免办法和实施细则,对申请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对相关论文、专利及成果、学科竞赛等进行审核认定,按“学习成绩”、“创新能力”及“实践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分并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等额确定推荐名单,在本学院(校区)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 材料报送

  9月16日下午5点前各学院(校区)将(1)学院推免办法和实施细则、(2)《中北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3)《中北大学2020年推免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4. 审定并发文公布推免生名单

  教务处汇总全校各单位报送的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

  二、 名额分配

  待学校名额分配方案确定后另行公布。

  三、 工作要求和纪律

  1. 各学院(校区)要严格按照《中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校发[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包括申请推免生条件、考核办法和工作程序等)。要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及一贯表现,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2. 各学院(校区)要做好推免工作的宣传与组织工作,尤其要做好向参军入伍退役学生、入选国家队并代表国家参加重大赛事,或代表学校在重大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应届毕业生的宣传工作。要利用学院(校区)各类媒体切实做好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

  3. 各单位和学生如对推免工作任何环节存在异议的,应根据具体事实,形成书面材料,向相关学院(校区)或校推免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4. 咨询、监督电话及邮箱

  教务处电话:0351-3922061 邮箱:xjk@nuc.edu.cn

  教务处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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