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分数线
1.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A类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的拟招生规模数不低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公招计划。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人员比例:
l学术学位硕士:按照招生规模的120%—130%。
l专业学位硕士:由各单位自主确定,原则上要求保持稳定。
2.一级学科下各二级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的,可按照一级学科划定复试分数线,初试科目不相同的专业不得按照一级学科划定复试分数线。
3.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公布,达到复试分数线者均可进入复试程序。点击查看
4.我校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其他专项计划/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具体人员名单由研招办负责通知至各单位。
(二)“储才计划”类考生
1.“储才计划”A类考生的初试成绩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可直接拟录取。
2.“储才计划”B类考生的初试成绩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可直接拟录取。
3.确定“储才计划”A、B考生时的考核成绩作为复试成绩,录取指标包含在简章公布的指标中。
4.各单位做好“储才计划”A、B考生的考核、公示等各类档案材料,以备检查。
(三)各院分数线汇总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分数线 |
1 | 公共管理学院 | 点击查看 |
2 | 经济管理学院 | 点击查看 |
3 | 艺术学院 | 点击查看 |
4 | 文学院 | 点击查看 |
5 | 法学院 | 点击查看 |
6 | 新闻学院 | 点击查看 |
7 | 外语学院 | 点击查看 |
8 | 历史学院 | 点击查看 |
9 | 文化遗产学院 | 点击查看 |
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点击查看 |
33 | 哲学学院 | 点击查看 |
11 | 丝绸之路研究院 | 点击查看 |
12 | 中东历史所 | 点击查看 |
13 | 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 | 点击查看 |
14 | 数学学院 | 点击查看 |
15 | 物理学院、物理所、光子所 | 点击查看 |
18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点击查看 |
20 | 化工学院 | 点击查看 |
32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点击查看 |
22 | 城市与环境学院 | 点击查看 |
23 | 生命科学学院 | 学硕 专硕 |
24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点击查看 |
25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点击查看 |
26 | 地质学系 | 点击查看 |
28 | MBA/EMBA教育中心 | 点击查看 |
29 | MPA教育中心 | 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