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以下专业(农业经济管理、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农业管理、国际商务)的复试分数线为下表:
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产业经济学 | 378 |
国际贸易学 | 346 |
企业管理 | 349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361 |
农业经济管理 | 346 |
国际商务 | 345 |
农业管理 | 343 |
依据考试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名单,各专业参加复试人数与拟招生人数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要求根据学校文件另行规定。
3、具体调剂办法及要求按照学校复试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