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基本分数线
(一)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
学位类型 | 第一批复试分数线 (差额复试比例150%) | 调剂复试分数线 (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200%) |
学术学位 (1002,1003) | 总分305,英语50 | 总分305,英语50 |
专业学位 (1051,1052) | 总分310,英语50 | 总分310,英语50 (调剂专业学位或学术学位) |
总分310,英语50,OSCE考核不合格 或总分305,英语55(限调剂学术学位) |
注:
1.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课执行A类考生国家线。
2.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学位按总分310,英语50复试和调剂;学术学位按A类考生国家线复试和调剂。
3.口腔基础医学按A类考生国家线复试和调剂。
4.调入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考生初试成绩一般应达我校调剂复试基本分数线。报考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并且过我校专业学位调剂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或学术学位;报考临床和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并且过我校学术学位调剂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临床和口腔医学学术学位。
5.调剂复试分数线适用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而申请调剂至我校的考生;或第一志愿不是报考我校,申请调剂至我校的考生。
(二)除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以外其他各专业:执行A类考生国家线复试和调剂。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总分280分,单科43分(总分小于100分)进行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