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计划如下:全日制学术学位351人,全日制专业学位448人(其中大学生士兵计划10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80人。
各学院于复试前及时通过本学院网站公布2019年学院所属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条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按照教育部划定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学术学位类)”,我校不再另行制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三条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
按照教育部划定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专业学位类)”,我校不再另行制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四条 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管理类联考总分120分,其他专业总分200分。
第五条 在符合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工作小组可根据相关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招生计划数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本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第六条 调剂工作
⒈普通计划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⑴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⑵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⑷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工学类(学术学位)学科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数学一。
工程类(专业学位)专业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或英语二,数学一或数学二。
经济学(学术学位)、管理学(学术学位)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数学一或数学二或数学三。
⑸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⑹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⑺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⑻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⑼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⒉全日制计划考生与非全日制计划考生调剂
符合上述调剂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我校确定的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计划间进行调剂。
⒊“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⒋调剂信息发布
⑴学院在调剂工作办法中应详细说明相应学科(专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工作程序、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调剂系统及本学院网站公布。
⑵学院同一学科(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⑶学院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调剂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要求和申请条件等,并积极利用咨询电话、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应考生请求,解锁调剂考生志愿。调剂服务系统的开放日期为2019年3月20日至4月30日。
⑷学院要坚持以考生为中心,精准发布调剂要求,防止考生盲目报考。要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不得出台带有歧视性、有违公平或可能引发争议的规定。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
⒌调剂基本程序
⑴考生认真阅读相关学院调剂具体要求,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⑵每次调剂系统关闭后,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业)专家组成员集体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专家组参考考生考前所学专业、原报考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学术要求因素,遴选调剂考生。
对申请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⑶学院及时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⑷调剂复试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回复复试通知。
⑸考生按复试通知,办理复试报到手续,实际参加复试,接到通过复试通知后,办理体检及政审事项。
⑹学院及时向通过复试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及时通知其他考生复试结果(留存通知到考生记录)。
⑺通过复试调剂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回复待录取通知。
⒍调剂志愿锁定时间
考生填报我校调剂志愿后,调剂系统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⒎为方便第一志愿复试不合格考生调剂,学院应及时告知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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