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线
表1 统考生学校复试基本线
学 科 | 四科 总分 | 政治 外语 |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
哲学[01] | 310 | 50 | 80 |
经济学[02]、应用统计硕士[0252]、法学[03]、社会工作[0352]、管理学[12]、设计学[1305](数字媒体艺术方向) | 350 | 60 | 90 |
外国语言文学[0502]、翻译硕士[0551] | 370 | 60 | 90 |
理学[07] | 310 | 50 | 75 |
工学([08],不含照顾学科)、工程([0852],不含照顾领域)、建筑学[0851]、城市规划[0853]、风景园林[0953] | 330 | 50 | 80 |
工学照顾学科(力学[0801]、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工程照顾领域(动力工程[085206]、航天工程[085233]) | 320 | 50 | 80 |
表2 联考生学校复试基本线
学 科 | 总分 | 外语 | 综合能力 |
会计硕士[1253] | 200 | 60 | 120 |
工商管理硕士[1251]、 公共管理硕士[1252] | 同国家A类分数线 |
表3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类考生学校复试基本线
学科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建筑学[0851] | 310 | 40 | 40 | 80 | 80 |
其他学科 | 280 | 40 | 40 | 65 | 65 |
(1)学校复试基本线是我校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各学科应在学校复试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线要求后续见学校的有关通知。
(3)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并符合考核规定条件,可根据教育部统一规定享受一定加分政策。
(5)符合以上照顾和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