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初试单科成绩达到国家划定A类线基本要求,参加复试的总分标准为:
培养单位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总分标准 |
哲学系 | 0101 | 哲学 | ≥329 |
经济学院 | 0202 | 应用经济学 | ≥363 |
经济学院 | 0270 | 统计学 | ≥350 |
社会与政治学院 | 0303 | 社会学 | ≥33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359 |
高等教育所 | 0401 | 教育学 | ≥368 |
文学院 | 0501 | 中国语言文学 | ≥360 |
商学院 | 1202 | 工商管理 | ≥364 |
数学科学学院 | 0701 | 数学 | ≥297 |
化学化工学院 | 0703 | 化学 | ≥316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083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293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0809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283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081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286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0811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288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0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0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0835 | 软件工程 | ≥277 |
创新发展战略研究院 |
| 各学科 | 国家划定A类线基本要求 |
徽学与中国传统文化研究院 |
| 各学科 | 国家划定A类线基本要求 |
物质科学与信息技术研究院 |
| 各学科 | 国家划定A类线基本要求 |
其他培养单位 |
| 各学科 | 国家划定A类线基本要求 |
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初试单科成绩达到国家划定A类线基本要求,参加复试的总分标准为:
培养单位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总分标准 |
经济学院 | 025100 | 金融硕士 | ≥375 |
经济学院 | 025200 | 应用统计硕士 | ≥380 |
经济学院 | 025300 | 税务硕士 | ≥347 |
社会与政治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硕士 | ≥352 |
文学院 | 045300 |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 ≥342 |
商学院 | 125300 | 会计硕士 | ≥214 |
商学院 | 125100 | 工商管理硕士 | ≥187 |
管理学院 | 125500 | 图书情报硕士 | ≥216 |
管理学院 | 125200 | 公共管理硕士 | ≥190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321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085209 | 集成电路工程 | ≥290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085210 | 控制工程 | ≥28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33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085212 | 软件工程 | ≥329 |
其他各培养单位 |
| 各专业学位 | 国家划定A类线基本要求 |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总成绩在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下20分以内,单科成绩在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下5分以内。
四、达到以上复试标准的一志愿考生按我校复试日程来校参加复试,不再另发复试通知。
安徽大学研招办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