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名单的确定
1.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按一级学科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报考大气科学专业气象学方向、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方向、大气科学(气候变化与环境生态学)方向及地球物理学空间物理学方向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者可以进入复试。(复试分数线:总分330分、政治/外语54分、业务课一75分、业务课二95分)
报考气象学方向(单考)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且总分285分以上者可进入复试。
3.由于上线生源充足,我院不接受院外调剂申请。
4.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网址:http://atmos.sysu.edu.cn/
5.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专业(方向) | 总计划 | 已招推免生 | 考试招收计划 | 复试比例 | 备注 |
大气科学(全国统考) | 35 | 9 | 26 | 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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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科学(单独考试) | 13 | 0 | 13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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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物理学 | 5 | 0 | 5 | 待定 | 上线生源不足,从大气科学(全国统考)复试考生中调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