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六)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调剂遴选规则:
(一)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专业的国家线。
(二)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原则上应属于同一学科门类。
(三)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的不能调入学术型专业。
(四)报考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不能低于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外语语种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五)在综合考虑调剂专业的学科特点、培养要求以及考生学术背景等因素基础上,根据初试成绩择优选择接受调剂申请。
调剂具体流程:
(一)学校在网站发布通知,公布接受调剂的专业以及调剂要求。
(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信息填报。
(三)学校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审核,并在“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四)申请调剂考生在收到同意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中点击确认同意复试。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服务系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