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所学专业为地球科学类、电子技术类等相关理工类专业或初试专业科目与我所规定的初试专业课至少有一门相同或相近。
(2)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须达到所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所属专业的“2019年国家分数线”中规定的A类考生的分数线;
3、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招生人数与复试考生人数比例不低于1:1.2。
4、参加复试考生名单须经我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在复试前通过研究所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1)考生所学专业为地球科学类、电子技术类等相关理工类专业或初试专业科目与我所规定的初试专业课至少有一门相同或相近。
(2)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须达到所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所属专业的“2019年国家分数线”中规定的A类考生的分数线;
3、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招生人数与复试考生人数比例不低于1:1.2。
4、参加复试考生名单须经我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在复试前通过研究所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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