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生命科学院2019年调剂工作办法
2019.03.22 19:06

  生命科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招生调剂工作,特制定《辽宁大学生命科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接收调剂时间

  我院拟定2019年3月22日12:00,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首次发布调剂信息。开通时间不低于12小时。

  二、接收调剂考生的条件

  接收调剂专业为:动物学、植物学。

  1.应为全国统考方式的非专项计划考生。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对于外国语科目,不接受招生专业目录中未列出语种的考生调剂。

  6.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三、遴选规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调剂工作程序

  1.调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信息。

  2.学院按照基本条件及遴选原则开展调剂复试考生遴选。

  3.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到校参加复试。复试录取办法按学校及学院2019年硕士复试方案执行。

  五、调剂工作的咨询及监督

  生命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

  辽宁大学生命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4-62202232。

  本方案由辽宁大学生命科学院负责解释。

  辽宁大学生命科学院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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