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以及我校生源余缺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调剂专业目录及条件要求
0302政治学、1202工商管理、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25300税务、025400国际商务、非全日制-035102法律(法学)及非全日制-035101法律(非法学)等7个学科(专业)接收调剂。调剂专业目录、缺额及接收条件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接收调剂专业目录及条件》(附件)。
二、复试比例
各专业复试比例根据申请调剂考生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150%,申请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适当提高。
三、调剂程序
(一)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
我校接收调剂均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不收取纸质申请材料。调剂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二)调剂申请时间:3月24日14:00—3月25日12:00
(三)确定复试名单
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学院根据考生初试志愿、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
(四)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由学院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如调剂申请时间内申请调剂人数不足,则进行下一批次调剂,调剂办法及接收条件另行规定。不同调剂批次分别筛选,确定复试名单。
四、调剂复试安排
调剂考生复试报到时间为4月5日-4月6日,具体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调剂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调剂。
五、复试考核内容
学科(专业)复试考核内容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本学科(专业)复试栏对应的内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科目,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本学科(专业)加试科目栏对应的内容。(注:专业目录“复试”栏的“外国语听说测试”及“本专业综合知识”为面试内容。)
六、复试总成绩
(一)政治学、工商管理、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复试总成绩组成
复试总成绩是指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总分值为300分,其中笔试150分,面试150分。
(二)国际商务、税务、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法律(法学)复试总成绩组成
复试总成绩是指面试成绩,总分值为150分。
(三)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考试总成绩
(一)政治学、工商管理、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国际商务、税务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二)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法律(法学)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初试总分值+复试总成绩×30/复试总分值
八、录取规则
(一)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工作办法以及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参加复试学科(专业、方向、学习形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分组复试的学科(专业、方向、学习形式)分组录取,拟录取名单按组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
(三)不予录取的情形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面试成绩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笔试成绩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信息公示
我校调剂工作方案、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名单、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及其他调剂复试录取信息将在研究生院网站集中统一公示。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以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十、监督投诉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投诉电话:023-67258879(监察处);18323466292。
投诉电子信箱:xzhpb@swupl.edu.cn
十一、考生咨询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7258892;
023—67258893;023—67258895(传真)
十二、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南政法大学研招办
2019年3月22日
附件1:附件-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接收调剂专业目录及条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