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政策
本院广播电视艺术理论(非全日制)、新闻与传播专硕(非全日制)接受调剂,调剂要求
1、达到我院的复试分数线。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广播电视艺术理论不接受报考专业硕士的考生,新闻与传播硕士可以接受报考学硕专业的考生)。且需通过原报考专业的国家线。
3、有定向培养单位,并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未签订者不予录取。
4、有调剂意愿的考生请于3月28日前向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学院307)提交纸质的调剂申请和定向单位的同意委托培养函,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在系统上提交调剂申请。
5、学院会在4月2日前通过调剂申请并通知考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会在4月1日下午17点前关闭),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4日进行,具体的复试要求及复试安排见复试须知。
6、学院会及时在网站上公布调剂录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