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收调剂的专业和名额
今年法学院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不接收校外考生调剂,只接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校内考生调剂申请。
考生提出调剂申请后,法学院将进行审核,根据一定比例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校内调剂申请者已参加法学院组织的复试的,不再参加调剂复试,符合要求的可直接择优录取。
学科专业名称 | 原报考专业要求 | 拟调剂名额 |
法律硕士(法学)[035102] (非全日制) | 本科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法律硕士(法学)或法学硕士 | 60 |
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 (非全日制) | 本科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法律硕士(非法学) | 54 |
2.调剂基本条件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湖南大学复试分数线和国家A类分数线;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未被法学硕士专业录取的复试成绩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限本科为法学专业030100)在法律硕士(法学)还有剩余名额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报考全日制法律硕士未被录取的,复试成绩符合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相应专业,但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3.申请非全日制调剂的程序和录取原则
申请者可在3月13-18日时递交《湖南大学2019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接收调剂申请表》(学院提供),且在资格审查时登记是否接受调剂,未登记者视为不愿服从调剂。所有参加调剂的校内考生,需要在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系统”开放后,登录系统完成网上调剂相关手续。
经学院审查合格后根据名额按总分(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同分数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高分到低分录取,初试成绩相同的,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4.非全日制专业硕士政策说明
(1)上述计划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基本学制为3年。
(2)湖南大学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分为定向、非定向培养;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后,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转户口和个人档案,学校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培养计划与全日制专业学位一样。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奖助政策、住宿安排等方面的差别明显。是否参加非全日制的调剂复试,由考生自愿申请。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