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复试
(一)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
调剂复试须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根据《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须满足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并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未签订者不予录取。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未考数学的考生不可调入须考数学的学科、专业(或领域);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可调入须考英语一的学科、专业(或领域)。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及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以上5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4.报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5.所有调剂生须经调入单位复试,且占调入单位招生计划。
6.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需要接收调剂的培养单位将提前公布调剂信息、调剂要求和咨询服务方式等,请考生关注相关培养单位网站发布的《实施细则》及有关公告。
(二)调剂分类
1.校内调剂
接收校内调剂原则上应本着从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向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调剂。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单位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校外调剂
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择优接收调剂生源。相关培养单位可提出接收调剂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