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药学院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招生1号
2019.03.10 18:43

  为保证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严格按《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复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复试组织管理实行学院统一领导,按学科方向分组复试。学院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复试工作和投诉受理工作。①药学院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

  组长:范骁辉

  副组长:王芳

  成员:杨波胡富强高建青何俏军瞿海斌蒋惠娣吴永江崔孙良俞永平

  申诉联系人:王芳申诉联系电话:0571-88208424

  ②各学科方向成立至少有5名以上人员(其中包括1名德育导师,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组成的复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另行公布)

  今年药学院招收药学专业统考生39名(其中学术学位10名、专业学位29名),另有城市学院招收联合培养药学专业统考生4名(专业学位)。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按1.5:1的比例确定,因此划定药学院复试分数线为:外语:60分,政治:60分,药学基础综合220分,总分:371分。

  四、复试方案(包括各学科方向招生名额、复试内容、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五、录取方法

  1、录取成绩以学院为单位,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成绩=初试成绩(统考总分/5)*50%+复试成绩(满分100)*50%;

  2、复试不合格者(包括思想品德不合格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生源调剂

  1、符合药学院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允许院内各学科方向之间调剂;

  2、符合浙江大学相关学院复试要求的考生,自行联系对方学院调剂。

  七、资格审查

  见研究生院《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体检、资格审查的通知》。

  (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8&object_id=178953)

  复试时必须提交给各学科方向复试组长的材料:

  1、药学院硕士考生复试志愿表(药学院发放);

  2、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准考证、本科毕业证书(非应届生)

  或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应届生)、学历认证报告(网上未通过者);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4、研究成果(发表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

  5、已体检证明。

  八、工作日程

  3月8日(周五)前:公布《2019年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公布复试分数线和名单,通知复试考生;

  3月11日(周一)前:公布复试方案;

  3月12日(周二):上午9:00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药学院大楼254室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及思想品德考核;11:00—12:00到药学院大楼241室确认复试志愿。下午在紫金港校区医院体检,具体要求见:校医院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的通知(另发);

  3月13-14日(周三-周四):学院复试(具体见复试方案,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3月20日前(周三):向研究生院上报拟录取信息,开始调档政审。

  浙江大学药学院

  20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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