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的规定和精神,2019年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若干专业按照如下安排接收调剂。
一、调剂专业及参加复试名额
法学理论 5人
法律史 4人
刑法学 3人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2人
财税法学 5人
二、申请调剂对象
从报考2019年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各专业并且初试成绩达到厦门大学法学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包含进入本院法学硕士各专业复试名单但复试后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和未进入本院法学硕士各专业复试名单但达到厦门大学法学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被本院各专业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申请调剂。
三、调剂复试规则
1.调剂顺序:需调剂专业从申请调剂入本专业的考生中按照初试总分高低顺序依次接受申请。
2.复试内容:按照接收调剂专业的复试办法进行,具体请关注厦门大学法学院网站相关复试通知。
四、调剂程序
1.符合以上调剂要求的考生请下载统一的调剂申请表,填妥后于3月16日上午9:00前提交给B320室研究生秘书刘老师。
2.本院对材料进行初审,3月16日上午10:00左右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
3.3月16日上午11:00前,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报到和资格审查。
4.3月16日下午14:30-16:30,笔试;下午17:00开始,面试;地点报到时通知。
5.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0592-2185983 联系地点:法学院办公室B320
五、后续调剂预通知
若经以上调剂安排,仍无足够的合格考生数满足招生计划,本院将从报考厦门大学相关院系并且达到所报考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中接收调剂,请关注本院后续相关调剂通知。
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大学法学院。
厦门大学法学院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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