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参加复试的条件
(一)考生必须达到我院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方能参加该专业的复试。
(二)同等学力考生需参加初试以外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2门的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二、复试工作要求
(一)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需进行复试(包括:一志愿统考生、调剂生),复试合格方可拟录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在推免时已经参加过复试,不参加本次复试。
(二)实行差额复试,我院复试人数约为拟录取人数的200%。
(三)考生报到时应提供与报考信息一致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再交验)、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政审意见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四)学院按复试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规避关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规避关系亲属:夫妻、直系亲属、三代内旁系血亲和姻亲)。
(五)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数字型),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六)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必要的解释。
三、复试主要内容和方式
(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
1.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考核
(1)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
(4)人文素养;
(5)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3.体检
(二)复试方式:
1. 笔试: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 综合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综合能力和外语听说能力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约20分钟。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标准统一。
3. 复试阶段必须体检,体检安排在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不参加我校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得录取。
4. 复试的具体内容、笔试科目及要求参见《江南大学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专业学位的复试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四、成绩计算与拟录取
(一)成绩计算方式:
1.初试成绩:由于初试总分值与复试总分值相差悬殊,初试成绩折合为总分值100分,即:初试折合成绩=初试总分*0.22.复试内容及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1)复试内容及各分值: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复试成绩根据复试内容按比例折合为总分值100分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0.2+面试成绩*0.83.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由初试折合成绩、复试成绩按比例各50%计算:总成绩=初试折合成绩*50%+复试成绩*50%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
(五)面试合格考生的拟录取程序:
1.各专业的拟录取顺序:所有面试合格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序。
2.复试完毕,待体检结果,招生学院及时将复试结果及是否拟录取通知考生本人。
3.未达到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复试的监督与复议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必要的解释。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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