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历史学考研中国古代史:春秋战国社会等级关系的变化
2018.12.20 08:29

  考研历史学是统考学科之一,历史学专业课考试内容涵盖了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古代史、世界近现代史。其中,中国古代史约占整体的30%,所占比例较大。所以,中国古代史的复习很重要。为帮助考生提取复习重点,新东方在线整理了中国古代史的重点内容,希望下文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第三章、春秋战国

  (前770——前476、前475——前221年)

  第三节、春秋战国社会等级关系的变化

  一、春秋以前的社会等级

  1、贵族阶层: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2、平民阶层:庶人、手工业者、商人

  3、奴隶阶层:官府奴隶、家内奴隶、生产奴隶

  二、春秋时期社会阶层的变化

  社会结构变动巨大,由贵、富合一到贵、富分离。春秋末年,对社会阶层的概括由贵贱之别转向职业区分即“四民”。结构变动导致社会复杂化,统治者对治国方式作出调整,典型例子是成文法的公布。前536年郑国子产“铸刑书”,前513年晋国“铸刑鼎”。(《简史》P35)

  1、阶层内的变动

  A:诸侯凌驾天子之上:“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变为“礼乐征伐自诸侯出”。

  B:诸侯权力下替,卿大夫主政,甚至代替原来的诸侯,为一国之君,如田氏代齐,前453年三家(韩、赵、魏)分晋,成为诸侯等(这是战国时期的事情)。

  2、阶层间的流动

  A:庶人上升为士,春秋后期还可以为官。

  B:工商业者地位提高。春秋后期可因战功为官,进入统治阶层。

  3、新阶层的形成

  A:地主和佃农:贵族土地租给农民,收取实物地租,成为地主;农民成为佃农

  B:开始出现自耕农:土地不再定期轮换,农民家庭占有小块土地,自给自足。

  三、战国时期新型社会等级关系的定型(井田制瓦解造成)

  1、贵族阶层的没落与地主阶层的形成

  A:贵族阶层的分化:成为游士;成为地主。

  B:地主阶层的壮大:贵族食封地主;军功官僚地主;豪民(土地买卖形成);

  2、自耕小农的普遍存在 A:转化途径:贵族转化而来;“国人”、“庶人”转化而来。

  B:权利和义务:治田百亩,独立,有财产;缴纳法定赋税、定期服役、服兵役。

  C:存在的意义:各国立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基础。从变法目的分析。

  3、佃家和雇农

  A:佃农的形成:农民失去土地,有的流离失所,成为“宾萌”;有的成为佃农。

  B:雇农的形成:农民出卖劳力,成为雇工。农业、水利、手工业方面均使用雇工。

  4、奴隶的种类和来源

  A:官府奴隶:罪犯罚为“隶臣”,其家属没收为奴;战俘奴。可以赎免,条件苛刻。

  B:私人奴隶:官府赏赐;市场购买。

  C:赘婿:家贫子壮则出赘。

  5、士阶层的变化

  A:士来源复杂化:知识分子的代称,摆脱等级制束缚,自由流动。

  B:布衣卿相之局:受国君重视,战国养士之风盛行。四君与吕不韦;《吕氏春秋》。

  C:推动文化发展:口头论战、著书立说,导致“百家争鸣”。

  四、社会等级变化的意义

  中国古代历史上最为深刻的变化,标志着一个新型社会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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