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2019年考研招生简章
2018.10.08 15:34

  学校概况

  北京体育大学成立于1953年,原名中央体育学院,1956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学院,1993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大学,是全国重点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并已成功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具有光荣的办学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扎实的办学基础,在国内外享有盛誉,隶属国家体育总局。学校位于海淀区信息路,占地面积75.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共拥有室内外训练场馆近100个。

  学校现设有体育与健康学部、人文社科学部、奥林匹克运动学部、体育工程学部4个学部,体育与健康学部下设教育学院、心理学院、运动人体科学学院、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体能训练学院、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学院、体育休闲与旅游学院7个学院;人文社科学部下设马克思主义学院、管理学院、体育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体育组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国际文化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冬奥培训学院)8个学院;奥林匹克运动学部下设中国足球运动学院、中国篮球运动学院、中国排球运动学院、中国冰球运动学院(中国冰壶运动学院)、中国游泳运动学院、中国田径运动学院、中国极限运动学院、中国马术运动学院、中国教练员学院、竞技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11个学院(校);体育工程学部下设体育工程学院。中共国家体育总局党校、国家体育总局干部培训中心、国家体育总局教练员学院设在学校。

  学校现有4个国家重点学科、1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省部级优秀重点学科,教育部运动与体质健康重点实验室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能训练与身体机能恢复重点实验室等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北京市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北京市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图书馆藏书120余万册。

  学校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研究生教育为重点。现有27个本科专业,分别为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新闻学、广告学、应用心理学、英语、表演、舞蹈表演、运动康复、休闲体育、汉语国际教育、教育学、经济学、网络与新媒体、德语、法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俄语、旅游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能训练。学校学科布局涉及教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1个北京市重点二级学科;体育学一级学科整体水平在前3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均名列榜首,在第4轮全国学科评估A+。学校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及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临床医学、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体育、艺术和新闻与传播3个专业硕士学位以及体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在校学生万余名,其中本科生9000余名,研究生近3000名。近5年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均超过北京地区高校平均就业率水平。

  学校始终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坚持教育、训练、科研“三结合”办学模式和办学特色,坚持高端化、贯通化、国际化和协同化“四化”人才培养方法,加强体育与教育、科技、文化深度融合,为体育强国、高等教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培养输送高素质新型体育人才。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近10万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等领域的优秀人才,培养了一大批享誉国内外的优秀体育专家学者、教师、教练员、运动员和管理干部,为中国体育事业、高等教育事业和奥林匹克运动,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了党和国家、社会各界及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曾荣获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和由国际奥委会授予的“体育与社会责任奖”。学校3任校长钟师统、马启伟、金季春分别荣获国际奥委会“奥林匹克运动银质奖章”“体育运动学习和研究奖”和“体育与教育奖”。

  学校始终坚持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学科发展前沿,主持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省部级以上课题150多项,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教育部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28项。《北京体育大学学报》为体育类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是2012年以来唯一每年入选“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学术期刊”的中文体育类期刊。

  作为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市对外开放参观的重点单位之一,北京体育大学是向世界展示新中国体育成就的重要窗口。建校至今,学校已与全球45个国家和地区的123所国(境)外高等院校建立了校际关系,为106个国家培养了留学生15000余名,其中,阿列克?马迪申(OlegMatytsin)博士2015年当选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主席。先后授予克罗地亚前总理、克罗地亚奥委会主席兹拉特科?马泰沙(ZlatkoMatesa)博士学位,授予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JacquesRogge)等8位国际著名人士名誉博士学位,授予国家奥委会主席托马斯?巴赫(ThomasBach)、国际滑雪联合会主席吉安?弗兰克?卡斯帕(GianFrancoKasper)、国际冰壶联合会主席凯特?凯斯尼斯(KateCaithness)、国际雪车和钢架雪车联合会主席伊沃?费里亚尼(IvoFerriani)、国际篮球联合会主席帕特里克?鲍曼(PatrickBaumann)、国际滑雪联合会秘书长萨拉?露易斯(SarahLewis)、瑞士联邦体育局副局长、体育学院院长瓦尔特?孟吉森(WalterMengisen)“名誉教授”称号。学校依托国际化办学平台,统筹优质国际教育资源,建立了从本科生到研究生的全方位国际合作培养机制,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体育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体育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北京体育大学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⑷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体育硕士(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新闻与传播硕士,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参加单独考试的和同等学历的考生

  报考时除满足报考条件外,应注意以下事项:

  1.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限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两个专业,并且报名点只能选择北京体育大学考点。

  2.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专家推荐表两份,出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函以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同等学历的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4.同等学历的考生在报考时,须已进修完相近专业的本科课程,需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单。

  5.参加单独考试的和同等学力的考生报考时,须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五)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身份认定请见表1,是否属于跨专业报考由我校认定。

  表1学术学位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身份认定

专业名称

**码

跨专业考生

体育人文社会学

040301

本科所学非教育学门类中体育学类专业的考生

运动人体科学

040302

★ 体育教育训练学

040303

★ 民族传统体育学

040304

运动康复学

0403Z1

中外体育人文交流

0403Z2

教育学原理

040101

本科所学非教育学门类中教育学类专业的考生

课程与教学论

040102

教育史

040103

特殊教育学

040109

应用心理学

040203

本科所学非理学门类中心理学类专业的考生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00215

本科所学非医学门类中临床医学类专业的考生

行政管理

120401

本科所学非管理学门类中公共管理学类专业的考生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1

本科所学非法学门类中法学类专业和政治类专业的考生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030505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030506


  表2专业学位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身份认定

专业学位名称

**码

跨专业考生

体育硕士

0452

本科所学非教育学门类中体育学类专业的考生

新闻与传播

0552

本科所学非文学门类中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考生

艺术硕士

1351

本科所学非文学门类中艺术学类专业的考生


  注:跨专业报考加“★”的专业须提供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证明,否则不予准考。

  三、招生人数

  1.2019年北京体育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全日制暂定760人、非全日制暂定100人,具体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文件下达数为准。

  2.各专业、研究方向拟招人数将以教育部2019年正式文件下达的硕士生招生总人数和实际参加复试考生情况做适当调配,本次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含推免生人数)仅供参考。

  3.2019年我校拟接收160名推免生,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一致。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体育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⑴考生考前只填报我校专业目录公布的一个专业。

  ⑵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的规定任选一种(英语一,英语二)。

  ⑶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⑷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⑸“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⑹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⑺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以考生所选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北京体育大学报考点:11月8日-1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地点,校内北京体育大学体育馆南侧二层。

  2.现场确认要求:

  ⑴报考我校的北京地区考生(含北京体育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以及报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体育大学报考点,并在北京体育大学参加现场确认和考试。

  ⑵报考我校的其他考生(含北京体育大学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见我校网上报名公告。

  3.现场确认程序:

  ⑴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⑵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的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⑷所有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⑸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缴费方式以报名点要求为准)。

  ⑹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资格审查

  1.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准考证》具体下载时间及方式详见研招网相关通知。

  (二)初试

  1.初试日期: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上午8:30开始)。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详情请见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地点:以报考点指定为准,考前考生向报考点咨询。

  4.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生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请注意查询。

  (三)复试

  1.初试合格的考生才能进入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2.对同等学力的考生(以报名时为准)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请见表3。

  表3加试科目

学位类别

专业名称

(专业学位名称)

**码

加试科目

学术学位

体育人文社会学

040301

体育学及运动训练学

运动人体科学

040302

体育教育训练学

040303

体育社会学及

学校体育学

民族传统体育学

040304

教育学原理

040101

课程与教学论及

德育原理

课程与教学论

040102

教育史

040103

特殊教育学

0401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1

伦理学及法学概论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030505

应用心理学

040203

教育学及运动心理学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00215

康复学及运动医学

行政管理

120401

管理学及人力资源管理

运动康复学

0403Z1

理疗学及运动康复学

中外体育人文交流

0403Z2

教育学及体育社会学

专业学位

体育硕士

0452

教育学及体育社会学

新闻与传播

0552

体育新闻传播学基础及新闻采访与写作

艺术硕士

1351

中国舞蹈史及

舞蹈教育学

  3.报考学术学位体育教育训练学和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的考生,报考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社会体育指导)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复试时测试专项技术。

  七、调剂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各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与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北京体育大学、考生所在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之间,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十、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或我校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3.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

  2.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我校及北京市教委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照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3.收费标准

  ⑴参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3000元;

  ⑵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定每生每学年14000元(收费政策若有变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标准执行)。

  4.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我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5.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6.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请参见《北京体育大学2019年港澳台学生攻读內地(祖国大陆)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7.相关链接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

  运动员文化教育网:

  http://www.ydyeducation.com

  北京体育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址:

  http://zs.b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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