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2018.09.14 08:31

  上海戏剧学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19年拟招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特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2019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1.具体方向及拟招生人数(详见附件1)。

  2.所有专业方向学制均为3年。

  三、报名办法

  1.信息注册:请于2018年9月28日前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完成信息注册。

  2.正式报名:请于2018年9月28日—30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报名,报名时需要上传报名照片和网上缴纳报名费。

  3.请在2018年9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上海戏剧学院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详见附件2);

  (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置于同一面);

  (3)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相关专业领域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2份。

  以上材料请于规定时间寄达,请在材料封面标明“2019年推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四、接收办法

  1.我校拟于2018年10月中旬进行推免生复试。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后,我校将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届时申请人可自行登录查询。

  2.考试形式为1门专业笔试,1门专业面试,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笔试或专业面试成绩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的情况下,按总分(笔试100分+面试100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

  3.考试结束后,我校根据复试结果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我校录取,只有接受我校录取的考生才能纳入我校录取名单中。

  4.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请填写《上海戏剧学院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详见附件3),并于2018年10月底前直接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第二教学楼209室。

  5.申请人一旦被拟录取为我校2019级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第二教学楼209室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48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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