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2018年考研复试录取注意事项
2018.04.11 11:30

  陕西科技大学

  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注意事项

  各位考生:

  欢迎参加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请按照以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以免给个人带来损失。

  1、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学籍学历验证,但未能提供的考生,需在4月15日前上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否则复试通过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2、对于复试合格调剂考生我校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网址http://yz.chsi.com.cn<公网>或http://yz.chsi.cn<教育网>)将其置为"待录取"状态。调剂考生未在我校通知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我校有权对考生的拟录取资格进行处理,我校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请调剂考生及时确认。调剂工作结束后,接受"待录取"的考生经陕西省招办、教育部审批后,将被我校正式录取。

  3、我校"政审表"样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相关下载中下载,应届生送至本人所属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往届生由考生本人送至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相关部门,人事关系挂靠人才交流中心的,由人才交流中心相关部门填写,填写完成、盖章后于4月30日前递交或邮寄至录取学院负责人处。

  4、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请于4月20前将本人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交至研招办盖章确认,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中下载协议书模板作为参考,与定向单位制定协议书(单独考试考生必须签订协议书),未按时交协议考生报考类别一律调整为非定向。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各类考生如果提供虚假、错误信息而取得报考、复试、录取资格,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6、"人事档案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考生本人,人事档案调取手续(所有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人事档案于入学报到前机要邮寄或由本人携带档案<不得拆封>交相应录取学院负责人处),逾期我校将不再受理。

  7、拟录取考生其它复试、录取相关手续及未尽事宜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各学院网页通知。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陕西科技大学XX学院邮政编码:710021

  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

  各学院负责老师办公电话及办公地点

  学院代码学院名称联系人咨询电话办公地点

  001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王老师 029-86168261 实验楼1B-214对面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王老师 029-86168688 实验楼1C-201

  00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王老师 029-86168659 实验楼1B-316

  004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王老师 029-86132711 实验楼1C-224

  005 机电工程学院贺老师 029-86621740 实验楼2B-314

  006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王老师 029-86168305 实验楼2A-210

  007 化学与化工学院郭老师 029-86168830 实验楼1A-204

  008 经济与管理学院李老师 029-86168550 人文社科楼A-707

  009 设计与艺术学院关老师 029-86132762 人文社科楼B-332

  010 马克思主义学院王老师 029-86132535 人文社科楼A-905

  011 文理学院刘老师 029-86168320 国际交流中心437室

  012 研究生院李老师、王老师 029-86168200 逸夫楼311室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