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生态环境工程学院2018年考研复试调剂办法
2018.03.26 16:39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及《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7]32号)精神,结合《贵州民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方案》规定,制定贵州民族大学生态环境工程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办法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与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的具体实施和本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下设(1)复试监督小组,负责本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2)复试面试小组,负责本院复试过程中的面试工作;(3)复试保障小组,负责本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保障工作。

  二、复试基本条件

  1.报考或调剂贵州民族大学生态环境工程学院的考生参加复试必须符合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具体要求如下:

  (1)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学科专业
总分
政治
英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085229环境工程
250
31
31
47
47
(2)招生计划情况:
学科专业
招生计划
普通计划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085229环境工程
20
0
0

  2.参加调剂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并按照相关提示填写调剂志愿,具体时间请自行登录相关系统网站了解。

  3.我院2018年接受调剂考生,本科专业为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及其他相关或相近工程类专业(生物工程、给排水工程与技术、生态学、地理信息科学等),原则上不招收在职调剂考生。同时,招生人数与参加复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1.5。

  4.优先发送复试通知给已经参与我校前期预调剂且通过审核的考生。根据预调剂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结合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方案对考生进行培养素质、本专业所取得的相应获奖证书及科研、实践经历及专业素养、考生意愿强烈程度的审核。研招办根据培养学院上报名单按照教育部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调剂原则负责审核考生的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由研招办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本工作方案如与国家招生政策有违背的,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复试调剂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8300864412

  邮箱:firefoxming@gzmu.edu.cn

  贵州民族大学生态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1日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