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8年考研网上报名公告
2017.10.02 10:56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准备工作

  (一)报名工作培训

  2017年9月12日前,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要对报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所有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报名工作流程与程序,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二)招生专业目录上传

  9月12日前,各招生单位上传招生专业目录(涉及保密内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下同)。对上传的信息要认真检查核对,保证信息完整、准确无误。

  (三)招生宣传

  9月15日前,各招生单位将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和网报公告及有关要求、报考点将网报公告及有关要求对社会公布。

  (四)报名咨询

  9月19日-23日,各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组织专人进行全国网上报名咨询。

  (五)报名演练

  9月22日-23日前,各招生单位和报考点进行全国网上报名演练,自检互检。演练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上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研究生招生处解决。

  (六)预报名

  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时,各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省内本科院校组织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预报名信息力争准确无误,报名时此信息作为正式数据,只作修改,不再重复报名。

  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时,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在此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不需重复报名),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各招生单位、报考点监控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发现错误应及时向考生反馈。

  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报名现场确认准备

  11月3日至6日,各报考点按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下载考生报名数据,并准备好报名现场确认场所、人员、设备、软件测试等。

  (三)报名考试费

  为方便广大考生,甘肃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所有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执行,即4科150元/人,3科140元/人,2科90元/人。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四)报名现场确认

  11月7日-11日期间,考生携带网上报名编号、居民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应届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考生持《学生证》,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到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各报考点核对考生证件原件、采集考生图像信息、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本人留存,一份由报考点备查),考生领取、核对报名信息确认表并签字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五)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订

  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时,各报考点必须组织考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报考点数据库回传

  11月13日-16日,各报考点将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数据(含考生照片信息)上传省教育考试院,同时回传至教育部中心数据库。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一)2017年11月17日-24日,招生单位下载报考本单位考生报名信息库及学历(学籍)信息核对库,并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二)招生单位编制考生编号。招生单位按有关要求为准考考生编制考生编号(对不准考的考生在考生编号字段填"不准考"三个汉字),并填写招生单位说明(主要填写考试注意事项,如自命题科目答题时需要的特殊文具以及第五单元(在12月25日举行的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为3-6小时的科目)考试截止时间、考生自备答题纸及绘图工具等)。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招生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招生单位于规定时间内,将含有考生编号和招生单位说明的考生(含不准考考生)报名数据回传至中心数据库,并由省教育考试院检查确认后上报教育部。

  (三)报考点数据下载。11月25日-28日,报考点下载本报考点考生数据;招生单位上传本单位准考考生数据(具体上传办法参见研招网相关说明)。

  (四)报考点考场安排上传。12月1日-7日,报考点按要求上传考场安排库并报省教育考试院。12月8日-9日,省教育考试院检查报考点上传的考场安排库后上报教育部。

  (五)考生《准考证》打印。12月14日-25日,教育部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白色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为确保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顺利进行,各招生单位要随时了解《准考证》下载打印情况,对没有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给予必要提醒。

  (六)2017年12月25日15:00时,报名网站关闭。

  四、报考点设置和范围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甘肃省设西北民族大学、天水市招生办公室、平凉市招生办公室、张掖市招生办公室、兰州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兰州财经大学、兰州理工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市招生办公室、庆阳市招生办公室、武威市招生办公室共十三个报考点。各报考点接收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考生按下列规则执行:

  (一)西北民族大学(6201)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西北民族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含相应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下同)。

  2.报考西北民族大学美术类专业的应、往届考生。

  (二)天水市招生办公室(6202)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天水、陇南的往届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天水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三)平凉市招生办公室(6203)

  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平凉的往届考生。

  (四)张掖市招生办公室(6204)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张掖、酒泉、嘉峪关、东风、甘矿的往届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河西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五)兰州大学(6205)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报考兰州大学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方式的考生。

  3.报考兰州大学音乐专业(135101)的应、往届考生。

  (六)兰州交通大学(6206)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政法学院、兰州城市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报考兰州交通大学艺术硕士(1351)的应、往届考生。

  (七)兰州财经大学(6207)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财经大学、兰州文理学院、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定西市的往届考生。

  (八)兰州理工大学(6208)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理工大学、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和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临夏州,甘南州的往届考生。

  (九)西北师范大学(6209)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白银市的往届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西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3.报考西北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的应、往届考生。

  (十)甘肃农业大学(6210)

  甘肃省内报考法硕联考、管理类联考方式的所有考生。

  (十一)兰州市招生办公室(6211)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兰州市的往届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兰外申请在兰州参加考试的应往届考生。

  (十二)庆阳市招生办公室(6212)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庆阳、长庆局的往届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陇东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十三)武威市招生办公室(6213)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武威市、金昌市的往届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交通大学武威校区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十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按以上全国统考方式考生选择报考点的规定报名。

  (十五)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市内高等院校在职人员(含聘用人员)考生不得在本单位报考点报名和现场确认,可就近选择接收全国统考方式往届考生的报考点报名。

  (十六)我省原则上不接受就读在外省(区、市)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

  五、工作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大,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技术性、操作性,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基础环节,对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各项管理工作非常重要。各招生单位和报考点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切实将报名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要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各项政策,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尽快制定报名工作方案;要充实技术力量,确保网上报名系统运行平稳和网络安全;要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让考生满意;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细致地做好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工作;要克服麻痹思想,健全应急预案,确保报名工作万无一失。

  (二)各报考点要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配备足够的人力与设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对本单位报名工作做出详细安排,按时做好阶段性工作,按时下载、回传网上报名数据,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有关情况。

  (三)各招生单位负责按时、完整、准确地上传招生专业目录、发布网报公告信息,做好报名宣传咨询工作,审核考生报名信息,为考生编制考生编号,按时回传准考考生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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