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2018推免生接收办法
2017.07.20 17:14

  动物研究所接收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要求与程序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动物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 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须获得母校推免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备案。

  2. 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3. 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所学专业主干课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诚实守信,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5. 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6. 符合当年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文件要求。

  二、申请和接收程序

  (一)联系导师、网上申报

  1、预计自己能在所就读的高等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登陆动物研究所网页查阅《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2018年研究生招生目录》,直接与意向报考导师进行联系,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

  2、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edu.cn),进行网上申请。

  (二)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申报完毕,将以下申请材料及时邮寄至我所。

  必须提供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申请表》,申请表可以通过“推荐申请系统”报表的途径打印,填写专业综合排名的同学须提交院系盖章确认。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3、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4、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请用A4纸)。

  5、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复印件(请用A4纸)。

  自愿提供材料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书需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见附件)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请用A4纸)。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三)面试及体检

  1、由报考导师组织面试小组,具体面试和体检时间由导师通知申请者。

  2、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心理素质考核、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考核、英语水平测试和体检等。

  (1)英语水平考核:听力、口语,阅读、朗读、翻译(记录其所需时间)及语言综合运用能力。

  (2)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考核:回答专业提问、笔试或动手实验。

  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核查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特别是本科所学专业必修课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守法遵纪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4)心理测试:现场测评。

  (5)体检须在研究所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 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拟录取

  1、我所招生与培养领导小组对面试、体检及材料审核结果进行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或直博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与我所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原有的推免拟接受资格自动失效。

  最后未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或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平台获得推免资格备案的学生, 原有的推免拟接受资格及其名单公示自动失效。

  3、录取层次(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录取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录取专业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后期各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得改变。

  4、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6、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通过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7、在统考生复试期间,推免生须向我所提交大学本科最后两学期的学习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最后两学期所学课程及已结课的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

  三、直博生

  2018年我所招收直博生。直博生从获得推荐免试外推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直接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参见我所2018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或向我所咨询。

  四、其他

  (一)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专业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二)本通知如有与国家及国科大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含相关时间节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联系人:张潇冉

  联系方式:电话 010-64806233;E-mail:zhaosheng@ioz.ac.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1号院5号 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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