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2018推免生接收办法
2017.07.07 17:16

  为加强高层次创新性科研人才的培养,吸收优秀生源,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推动我校学科建设与发展,特在我校部分条件成熟的博士点学科试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连续培养(以下简称“硕博连读”)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选拔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每年选拔≤10名学术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实行导师小组制,由1名博士生导师任组长(称为硕博连读研究生指导教师),其他多名研究生导师共同指导;导师应在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进行科学研究,指导小组须依托一个或多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导师所在学科须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的导师小组应为同一团队,导师小组需提出申请,由院系推荐,研究生院审查,校长办公会审定,硕博连读研究生指导教师每年只能录取1名硕博连读研究生。

  (四)硕博连读研究生导师申请当年作为负责人承担(在研)有纵向科研经费(国家资助经费)100万元以上的国家重大项目至少1项,每个项目至多只能用于申请三次硕博连读研究生导师。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大学本科阶段、研究生阶段未受过违纪处分。

  (二)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统招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大学本科阶段英语六级考试标准分450分及以上,具有较强的英语写作能力。

  三、申请程序及选拔办法

  (一)申请者本人于硕士入学后第二学期(具体时间以每年通知为准)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重庆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本人有效居民证件、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学籍认证报告、本科学历认证报告、硕士生学籍认证报告、英语六级成绩单复印件,由导师推荐交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

  (二)由各院系组织专家对申请者及导师资格进行审核,将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

  (三)校长办公会审核推荐名单,确定当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

  (四)硕博连读研究生及其导师与学校签订《重庆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协议书》。

  四、培养年限及方式

  (一)培养年限:一般为五年。

  (二)培养方式: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硕士学习阶段,时间为两年,具体安排为第一学期硕士课程学习,第二学期查阅文献、预实验,第三学期博士课程学习,按博士水平进行开题并进入科学研究;第二阶段为博士学习阶段,时间为三年,主要以科学研究为主。

  (三)中期筛选:

  1.时间:第四学期初。

  2.考核标准:品行优良,积累了较强的科研基础,科研思路敏捷,有培养前途;提供1篇已投于SCI收录杂志的论文。

  3.考核程序:学生填写《重庆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中期筛选表》,学校组织专家对硕博连读研究生进行答辩考核;考核合格者勿需通过博士入学考试,直接进入博士学习阶段,计入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不合格者继续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流程,完成硕士阶段的培养,达到授予硕士学位的标准,授予硕士学位。

  五、授位要求

  硕博连读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须以独立第一作者发表单篇影响因子不低于5.0的SCI收录论文,或以独立第一作者发表总影响因子不低于6.0的多篇SCI收录论文(以上论文要求独立第一作者单位、通讯作者单位均为重庆医科大学),发表文章符合以上要求后才能进行论文答辩,授予博士学位。发表文章不符合以上要求,符合硕士授位标准的,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颁发博士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本文件从2011级研究生开始执行,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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