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2018年春季学期中国美术学院继续选拔推荐优秀研究生赴境外学习。该项目报名工作现已开始,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中国美术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留学生除外),含2017级硕博研究生新生。
二、推荐条件
(一)申请赴境外学习需依托学院现有项目进行,项目名单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通过学院组织的面试和取得相关外语合格成绩(具体外语合格成绩要求不一,详见项目具体要求);
(三)需自己承担除学费外的其它全部费用;
(四)从未参加过我院组织的三个月以上境外学习项目者。
三、项目情况
(一)经学院推荐并被对方录取的人员在境外学习时间为一个学期(具体时间由境外接收单位确定),免收学费,其它费用全部自理。
(二)境外协议院校的具体课程安排,请各位申请人至对方学校网站仔细查询。所涉相关学分互认等政策按学院规定进行。
(三)录取人员成行前将须参加行前教育培训,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推荐程序和办法
推荐共分为申请、初审、复审和面试四个环节,具体按下列要求组织:
(一)本人申请。各位申请人需先填妥《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附件2),并准备项目所需的相关材料。
(二)院系初审。申请人将《申请表》及其所附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教学单位外事工作联络人,由各单位外事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
(三)汇总复审。初审后的推荐名单和申请人全套申请资料,须由各单位外事联络人于9月21(星期四)日下午16:00前统一汇总(汇总表见附件3)交至外事处(港澳台办)复审。二级教学单位逾期不报或推荐人员申请资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审办法。复审由外事处(港澳台办)组织进行,重点审核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并提出修改及增补意见。2017年9月26日(星期二)在学院OA网、外事处(港澳台办)网站、研究生处网站和相关公众微信号等处公布复审通过的申请人员名单,以及参加面试的具体安排。
(五)面试考核。面试由学院外事处(港澳台办)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相关学科专家进行。面试以外语成绩和学习计划评审成绩的综合分数为准,合格者将由学校推荐至境外接收院校。最终录取结果由外方单位确定。通过复审但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咨询方式
(一)凡欲通过学校途径出国交流学习的,请在暑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中国美术学院选送优秀研究生赴境外学习项目将长期实施,每年春秋各组织一期,学校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有至少一次出国学习研修经历,相关同学可做长期申请的准备。
(二)请申请人员在申请前至外事处(港澳台办)网站(网址:http://fao.caa.edu.cn)仔细查阅“境外学习项目常见问题”。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caafaovip@163.com咨询;或现场咨询:周二和周四上午:9:00——11:30,南山校区1A-2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