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3所高校选入2017-2023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7.07.07 16:33

  今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拉开了新一轮的学位点申报大幕。

  根据今年3月份发布的文件,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分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和自主审核单位确定三大项内容。其中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尤为受关注,对于很多高校来说,能否获得硕博士学位授予权,已然是关系到学校未来发展的一件大事。

  继河北、广东和上海等省份公布本省的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后,江苏省日前也公布了2017-2023年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名单。

  经高校申请、专家论证、省学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确定江苏师范大学等7所高校为2017-2023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江苏理工学院等16所高校为2017-2023年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根据江苏省发布的文件,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将对立项建设单位(不包括2017年通过国家和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核的立项建设单位)整体条件及拟申报授权学科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

  立项建设单位在建设期内(一般不少于3年)应加强自查自评,完成建设任务后,可向省学位委员会提出评估、验收申请。立项建设单位整体条件及一定数量相应级别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评估合格后,方可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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