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情况,我校部分专业接收校外调剂考生。
一、接收调剂专业信息如下:
调剂指标 | 院系所码 | 院系所名称 | 科室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4 | 002 | 公共卫生学院 | 流行病学教研室 | 105300 | 公共卫生 | 02 | (非全日制) 公共卫生 |
2 | 002 | 公共卫生学院 | 卫生统计学教研室 | 105300 | 公共卫生 | 02 | (非全日制) 公共卫生 |
2 | 002 | 公共卫生学院 | 环境卫生学教研室 | 105300 | 公共卫生 | 02 | (非全日制) 公共卫生 |
2 | 002 | 公共卫生学院 | 劳动卫生学教研室 | 105300 | 公共卫生 | 02 | (非全日制) 公共卫生 |
1 | 002 | 公共卫生学院 |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教研室 | 105300 | 公共卫生 | 02 | (非全日制) 公共卫生 |
1 | 002 | 公共卫生学院 | 儿少卫生学教研室 | 105300 | 公共卫生 | 02 | (非全日制) 公共卫生 |
1 | 002 | 公共卫生学院 | 卫生毒理学教研室 | 105300 | 公共卫生 | 02 | (非全日制) 公共卫生 |
9 | 002 | 公共卫生学院 | 社会医学教研室 | 105300 | 公共卫生 | 02 | (非全日制) 公共卫生 |
1 | 002 | 公共卫生学院 | 卫生毒理学教研室 | 105300 | 公共卫生 | 01 | (全日制) 公共卫生 |
1 | 004 | 药学院 | 药剂学教研室 | 105500 | 药学 | 05 | (全日制) 药剂学教研室 |
1 | 004 | 药学院 | 生物制药教研室 | 105500 | 药学 | 06 | (全日制) 生物制药教研室 |
1 | 004 | 药学院 | 药物分析学教研室 | 105500 | 药学 | 07 | (全日制) 药物分析学教研室 |
1 | 004 | 药学院 | 药物毒理学教研室 | 105500 | 药学 | 11 | (全日制) 药物毒理学教研室 |
2 | 004 | 药学院 | 药物化学教研室 | 105500 | 药学 | 04 | (全日制) 药物化学教研室 |
2 | 004 | 药学院 | 神经内分泌药理研究室 | 105500 | 药学 | 12 | (全日制) 神经内分泌药理研究室 |
1 | 007 | 第二临床学院 | 病毒研究室 | 1001J3 | 妇产科学基础 | 01 | (全日制) 病毒研究室 |
| 014 | 公共基础学院 | 生物医学工程教研室 | 085230 | 生物医学工程 | 02 | (全日制) 生物医学工程教研室 |
| 014 | 公共基础学院 | 生物医学工程教研室 | 085230 | 生物医学工程 | 05 | (非全日制) 生物医学工程教研室 |
1 | 009 | 口腔医学院 | 儿童口腔医学教研室 | 105200 | 口腔医学 | 02 | (全日制) 儿童口腔医学/儿童口腔医学教研室 |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全日制各专业报名截止时间:4月5日13时
非全日制各专业报名截止时间:4月12日9时
报名方式:请拟调剂至以上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研招网填报调剂信息,每名考生仅限填报我校1个调剂志愿。
三、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请查看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拟调剂专业的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要求初试外国语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依据初试外国语成绩排序进入复试。(外国语成绩相同者,依次按总分、业务课1排序)。
(6)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一级学科下各专业调剂,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基本学制至少为5年。
(7)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四、调剂复试名单的确定:
根据我校调剂要求,结合各学科、专业缺额情况,按照外国语成绩排序,150%差额复试比例,依序确定复试名单。
五、时程安排:
我校将于4月5日通过中国研招网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全日制专业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在4月6日12时前通过中国研招网回复同意参加复试; 我校将于4月12日通过中国研招网向符合条件的申请非全日制专业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在4月13日12时前通过中国研招网回复同意参加复试;逾期未同意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第五轮全日制专业校外调剂复试(笔试、面试)拟于4月7日、4月8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请等待后续通知,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六、奖助学金政策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包括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政府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等。新生奖学金金额为8000元和10000元,所有推免生均享受硕士新生奖学金,统招考生新生奖学金比例不低于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15%;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奖12000元,比例不低于5%,二等奖6000元,比例不低于20%,三等奖4000元,比例不低于25%。
全日制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贫困助学金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体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