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2017.03.31 15:05

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说明:

  1、此表如实填写和及时返回是研究生录取的重要环节,政审不合格不予录取。

  2、应届生由所在学校学院,非应届生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或人事部门(若无工作单位,请档案管理部门根据考生人事档案中有关记录填写)出具政审意见并给出结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寄送方式:邮寄请于4月11日前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北航研招办(办公楼东楼207室),邮编100191;如自行交表,请于4月10-11日交到北航办公楼东楼207室。联系电话010-82317637。

  附件【2017年政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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