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17年考研调剂信息|调剂流程
2017.03.13 11:38

  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17年考研调剂信息
  根据海洋学院2017年招生指标及硕士研究生报考情况,初步确定,海洋学院2017年拟接收11名校内外调剂考生,热忱欢迎全国优秀考生调剂到海洋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基本条件
  1.只接收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2.调剂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教育部制定复试基本分数线(A类地区)和天津大学及海洋学院规定的最低复试分数线(政治45分,外国语45分、业务课一80分,业务课二80分,总分不低于325分),要求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含英语、数学一或数学二。
  3.原则上要求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生源属于“211工程”、“985工程”高校或者中科院所的考生。
  4.调剂考生需要经过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资格审查和海洋学院审核。
  二、调剂方向

接收调剂的专业

调剂名额

培养类别

备注

海洋科学

10

全日制学术型

1.只能申请一个调剂专业。

2.海洋科学专业授理学学位;海洋环境科学与技术授工学学位。

海洋环境科学与技术
1
全日制学术型


  1.校内调剂
  环境学院: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专业。
  机械学院:流体力学等专业。
  建工学院:水利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等专业。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气工程等专业。
  精仪学院: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2.校外调剂方向为海洋科学类、测绘类、水声类等。
  备注:本科专业及报考专业均为上述方向优先考虑。
  三、调剂流程
  1.校内调剂流程(现场报名)
  报名校内调剂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18日中午12:00前向海洋学院办公室(卫津路校区第八教学楼302)提交《报考天津大学2017年硕士生校内调剂申请表》(盖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院同意章)、个人简历和本科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章)。
  2.校外调剂流程(邮件报名)
  凡符合上述调剂条件者,请将填写完成的《报考天津大学海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校外调剂申请表》和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liuyongjing@tju.edu.cn,标题格式统一为:【调剂】姓名+报考学校+报考专业+总分。
  3.调剂安排
  调剂报名时间:2017年3月11日-3月18日中午12:00
  调剂复试时间:2017年3月20日(暂定)
  按照报考方向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复试比例不低于120%,经海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复试名单,请调剂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4.调剂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考核形式为面试。具体内容包括:
  (1)专业能力包括:英语听说能力测试(10分钟,包括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和专业知识面试。考核方式以面试形式进行。
  (2)综合素质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考核内容涉及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考核、综合面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
  5.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知识面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其中,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6.录取原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录取时按照考生调剂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对调剂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会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7.录取确认
  (1)待面试合格通过后,海洋学院统一报送拟录取的校内调剂考生名单至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完成录取流程。
  (2)待面试合格通过后,拟录取的校外调剂生务必请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并将“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选为第一志愿调剂学校。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四、其他事宜
  1.通知中未包含事项按照《天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
  2.此次公布计划仅为根据学院总体计划及各科生源情况初分计划,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招生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联系方式:022-87370655/27409515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