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统计研究院2017年考研复试实施细则
2017.03.07 18:25

  南开大学统计研究院2017年考研复试实施细则
  一、复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我校及学院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2、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3、拟录取的考生除推荐免试生外均须参加本次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4、待国家线公布后,凡是没有达到国家线的考生,复试无效,不予录取。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要求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专业知识。面试:综合素质,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
  三、复试网上确认
  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考生复试网上确认时间:3月7日15:00至3月9日中午12:00,具体确认网址请留意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栏目。
  四、录取成绩计算
  复试笔试占复试的比例为30%,面试占复试的比例为70%。,即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通过计算录取成绩正好处在某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录取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初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例如:某专业录取名额为5名,通过计算,录取成绩排名第5名的共有两名同学,则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同学,如果这两名同学初试成绩相同,由于名额无法追加,则两名同学均不予录取。
  五、复试咨询:
  电子信箱:stat@nankai.edu.cn电话号码:022-23501103
  统计研究院地址:天津市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原附中教学楼411(大学生活动中心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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