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预告
各位考生:
甘肃政法学院2017年具体调剂政策以即将召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会议精神、《甘肃政法学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为准。为方便各位考生,现将我校2017年接收调剂考生的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类型(领域) |
法学理论 | 030101 | 学 术 型
|
法律史 | 030102 |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030103 | |
刑法学 | 030104 | |
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方向) | 030106 | |
国际法学 | 030109 | |
民商法学 | 030105 | |
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方向) | 030106 | |
经济法学 | 030107 |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030108 | |
诉讼法学(治安学方向) | 030106 | |
诉讼法学(物证技术学方向) | 030106 | |
会计学 | 120201 | |
企业管理 | 120202 | |
旅游管理 | 120203 |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120204 | |
社会工作 | 035200 | 专业学位 |
法律(非法学) | 035101 | |
法律(法学) | 035102 |
二、调剂流程
1、国家复试线公布前,有意向调剂到我校的考生须填写《甘肃政法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进行预报名,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邮箱zfyzb@gsli.edu.cn。预报名为非正式报名,正式报名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进行。
2、研究生处在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之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和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缺额专业接受调剂信息。
3、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之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根据我校公布的缺额信息按照调剂程序填报调剂信息。
4、我校研招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要及时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后,我校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
5、复试方案与安排在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向考生公布。
6、我校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待录取考生,并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录取,录取考生须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7、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考生,视自动放弃处理。
三、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范围覆盖2017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名额由甘肃省教育厅分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学年,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学年,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学年,覆盖比例分别占在校研究生总数的10%、20%和30%。
其中新生学业奖学金考评标准如下:
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211院校的全日制考生直接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其他院校全日制考生,985、211院校及原司法部所属5所政法院校法学专业的调剂全日制考生享受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其他新生的考评标准主要以学生入学考试成绩为主,其中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如果考评成绩相同,则应按先后顺序考查新生外语水平、专业课成绩、毕业院校、毕业专业确定。具体计算以当年录取办法为准。
4、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
(1)“助教”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0元/小时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名“助教”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过20小时。
(2)“助研”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5元/小时的标准执行。
(3)“助管”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5元/小时的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名“助管”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过30小时。
5、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
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制度以助学贷款、发放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减免学费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给予资助,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不因贫困而辍学或影响学业。
四、联系方式
校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
邮编:730070
研究生处电话:0931-7601383
传真:0931-7602158
联系人:朱老师
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gsl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