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7年考研调剂信息|专业与要求|调剂流程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7年考研调剂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
土木、建筑、环境、管理学院的其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调剂政策将于近日另行公布。
第一批接收调剂的专业如下:
学院 | 专业 |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管理 | 0871J1 管理系统工程 | 范老师 | 029-82201563 | xjdglxy@126.com |
0871Z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125100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专硕) | 徐老师 | 029-82205742 | ||
085236 工业工程(非全日制专硕) | ||||
理学院 | 070100 数学 | 刘老师 | 029-82205670 | liushuxiang407@sina.com |
070200 物理学 | ||||
080100 力学 | ||||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085216 化学工程(专硕) | ||||
冶金 | 080503材料加工工程 | 刘老师 | 029-82202937 | yjxykyb@126.com |
0805J1钢结构材料与工程 | ||||
0805Z2★金属材料冶金制备科学与工程 | ||||
080601 冶金物理化学 | ||||
080602 钢铁冶金 | ||||
080603有色金属冶金 | ||||
0806Z1 ★冶金热能工程 | ||||
081702 化学工艺 | ||||
085204 材料工程(专硕) | ||||
085205 冶金工程(专硕) | ||||
材料 |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 杜老师 | 029-82205328 | yjstj2013@163.com |
080502材料学 | ||||
0805J2 建筑材料 | ||||
0805Z1★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 ||||
081901采矿工程 | ||||
081902矿物加工工程 | ||||
085204 材料工程(专硕) | ||||
085218 矿业工程(专硕) | ||||
信控 | 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 | 李老师 | 029-82205599 | 120375636@qq.com |
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
081103 系统工程 | ||||
081104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硕) | ||||
085210 控制工程(专硕) | ||||
085211 计算机技术(专硕) | ||||
机电 |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郭老师 | 029-82202528 | xjdjdxy_kyyjsb@126.com |
080202机械电子工程 | ||||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 ||||
080204 车辆工程 | ||||
0802Z1 ★汽车电子与电气 | ||||
085201 机械工程(专硕) |
注:1. 非全日制有关政策详见附件。
2. 报考我校一志愿全日制研究生的也可向我校非全日制申请调剂,具体申请程序将于近日公布,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三)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未考数学的考生,不得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
(四)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A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A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我校工商管理专业。
(六)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全国统考考生不得调剂为单考生。
(七)除工商管理外其他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三、调剂程序:
1.第一阶段: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前(预计在本月18日开通)
(一)填写《硕士调剂申请表》(见附件一),发至相关学院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调剂+姓名+调剂专业。
(二)我校接收并审核考生信息。
2.第二阶段: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
(一)所有申请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初试报名网站)的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二)学校初选后,确定合格考生,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复试通知,并按照学院安排参加复试。
(四)复试后学校调剂系统向被拟录取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附件: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
3: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有关工作答记者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