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2017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方式与过程,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三条 复试工作在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
第四条 复试对象为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报考本院相关专业并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与我院复试要求,经学院复试小组审查复核,报研究生院审批后确定的考生。
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政治55分,外语55分,专业课一90分,专业课二90分,总分360分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政治50分,外语50分,专业课一90分,专业课二90分,总分330分
生态学:政治45分,外语45分,专业课一80分,专业课二80分,总分350分
环境科学:政治50分,外语50分,专业课一90分,专业课二90分,总分350分
环境工程:政治55分,外语60分,专业课一110分,专业课二110分,总分350分
环境政策与管理:政治50分,外语50分,专业课一90分,专业课二90分,总分350分
自然资源管理:政治55分,外语55分,专业课一90分,专业课二90分,总分360分
第五条 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满分100分);外语笔试(满分50分)。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听力测试20分,口语测试30分,满分50分);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60分以上,外语笔试成绩30分以上,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30分以上,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第六条 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将各项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权重为40%。
第七条 复试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1、通知
复试办法和复试名单将在环境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复试通知书》。
2、复试报到
报到时间:3月3日下午14:30-15:30,报到地点:环境学院103室。
考生报到时应携带的材料:
(1)《复试通知书》;
(2)截至复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如本学期尚未注册,需额外提供“在校证明”)及《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原件应有学校教务处公章或者复印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5)参加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需提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请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并在档案袋封面左上角注明报考专业、考生姓名。
3、外语和专业课笔试
3月4日上午8:30-11:30,闭卷考试,考试地点:公一1403。考前15分钟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入场,迟到15分钟后不准参加当场考试。
4、专业课、综合素质及外语面试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安排如下:
面试时间:3月3日下午13:00,面试地点:环境学院实验楼201室
生态学专业安排如下:
面试时间:3月3日下午13:00,面试地点:环境学院113室
其他专业安排如下:
3月4日下午1:30,面试地点:请在复试报到时查看。
•各专业组成若干个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专业课、综合素质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
•每名考生专业课、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
•外语面试包括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两部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左右。
•面试记录员以笔录形式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
实行差额复试,请考生认真准备。
第八条 成绩确认与公布
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原始成绩复审后,将考生笔试复试成绩、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相加,得出复试总成绩。录取以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总分排序,从高分至低分录取。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替考、舞弊等不符合录取要求问题的,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以研究生院网上公布的名单为准。
第九条 体检安排
请参见《2017年硕士生考生复试体检安排》。
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