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沧州市教育考试院报名点(1309)公告
2016.10.14 16:36

  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河北省沧州市教育考试院报名点(1309)公告

  考生您好!

  欢迎参加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现将报名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报名点接收除“单招”、“推免”外的统考、联考类型的考生报名、考试。

  二、本报名点接收报名范围 :1、沧州户籍(含沧州各县市户籍)的往届生;2、非沧州户籍在沧州工作(或服役)的往届生;3、沧州境内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外省、市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就读院校所在地报名)。

  特别提示: 1、按照国家教育部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沧州市教育考试院报名点(1309)不接受户籍和工作单位均不在沧州的往届毕业生及外省、市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否则,其在我市的报名信息无效,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2、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3、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26日。考试期间,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考试(无身份证不得入场考试),考生在每科目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出场。4、考试及入场期间,考点将对考生使用指纹仪、金属探测器等设备进行检查,请考生予以配合。

  三:报名费(每人160元)实行网上支付,不能现场缴费,请考生特别注意!! 对于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其它原因导致报名无效,需退还报名费的考生,必须在报名信息确认期间(11月7日—11日),由本人现场填写报名点提供的退费申请单,方可办理退款手续(不能由其他人代办)。

  四:报名信息确认所需证件(所需各种证件必须是原件,且证件齐全,否则不能确认):1、沧州户籍(含沧州各县市户籍)的往届生,需携带户口本、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和报名号。2、非沧州户籍但在沧州工作(或服役)的往届生,需携带工作单位介绍信、劳动合同、社保局出具的本人社保缴费证明(现役军人除外)、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和报名号。3、沧州境内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和报名号。

  五: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点安排: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的应届毕业生在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报名信息确认点确认;咨询电话:0317-8880053

  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的应届毕业生在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报名信息确认点确认;咨询电话:0317-5605216,5605268

  沧州师范学院的应届毕业生在沧州师范学院报名信息确认点确认;咨询电话:0317-2159816

  其他考生在沧州教育考试院报名信息确认点确认。沧州市教育考试院的乘车路线:火车站至新华路人民公园沿线均可乘坐19路公交车至迎宾大道黄河路口北,沧州市教育局站下车,对面沧州教育局大楼二楼。咨询电话:0317-3170771、0317-3170738

  以上所属类型的考生,务必于2016年11月7日—11日携带相关证件分别到沧州市教育考试院、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沧州师范学院报名确认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六:考试地点 :可于考前三天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查询;

  沧州教育考试院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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