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届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往届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A4);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A4);本市户籍证明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A4)或提供本市工作证明。注:工作证明为以下四种方式的任一种:
①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②本人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③本人的《天津市就业登记证》(可以通过人力社保部门或者存档机构办理《就业登记证》;如果通 过个体经营或者社区服务等方式实现就业,应当在就业之日起30日内,由本人到企业户籍所在地的街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登记办理);
④在区县社保分中心开具的本人2016年度参保缴费证明(证明须加盖“社保参保证明专用章”)。
档案在津的考生,由档案存放机构出具档案在津证明,可以允许在我市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