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考试中心报名点2017网报特别提醒
2016.10.13 14:39

  (一)河东区考试中心报名点上限人数为2500人,请各位考生谨慎选择报名确认点及所报考的院校志愿,严禁重复填报、重复缴费挤占其他考生参考名额。

  (二)根据研招网相关规定和网上报名技术要求,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三)报考中国民航大学管理类联考专业的考生,报名确认点必须选择河东区考试中心。

  (四)根据《2017年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须知》规定: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专业的往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报考(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或在本市工作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注:工作证明为以下四种方式的任一种:①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②本人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③本人的《天津市就业登记证》(可以通过人力社保部门或者存档机构办理《就业登记证》;如果通过个体经营或者社区服务等方式实现就业,应当在就业之日起30日内,由本人到企业户籍所在地的街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登记办理);④在区县社保分中心开具的本人2016年度参保缴费证明(证明须加盖“社保参保证明专用章”)。

  (五)凡报考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的考生,报考点只能选择以上所报考的院校,河东区考试中心报考点不接收报考上述院校的考生报名。

  (六)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支付已完成”的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 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需要重新报名和交费,已进行网上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关于网上支付的详细要求,请参阅《2017年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试费用网上支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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