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关于2017考研招生政策生重要变化说明
2016.10.12 16:47

  关于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发生重要变化的说明

  根据2016年9月16日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与招生专业目录以及拟招人数等发生重要变化,现就有关变化作如下说明:

  1、专业学位按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学习方式进行招生。

  2017年我校招生专业97个,学术学位专业54个,专业学位43个。其中学术学位专业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培养单位招生简章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2、原周末授课全部界定为非全日制,并新增4个非全日制招生专业。

  原招收在职双证班(周末授课)类型的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全部界定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招生,并新增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4个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招生专业,我校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专业学位专业现有: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金融硕士(MF)、会计(MPAcc)、国际商务(MIB)、教育硕士(含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3、部分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的拟招人数、学制及学费有调整。

  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中,除社会工作专业的学制维持为2年外,其他专业的学制均为3年。此外,部分专业的学费也有相应调整,比如金融(MF)、会计(MPAcc)专硕由原来3万元/年、3.1万元/年降为2.6万元/年。在拟招人数上,大部分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的拟招人数均有所增加,但学术学位招生专业的拟招人数没有增减,其学制及学费均无变化。

  4、个别专业的研究方向和导师有增加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专业增加生物化工方向及导师,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增加工程项目管理方向及导师。

  5、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专业改为基础医学<招生。

  由于基础医学专业已获得国家正式批复,因此2017年以基础医学专业进行招生,但是其科目三考试科目改为:医学细胞生物学,复试科目改为:生物化学。

  虽然我校招生章程与招生专业目录等发生重大变化,但接收推免生政策保持不变,我校各招生院(部)均欢迎推免生报考,请推免生注意各专业学制和拟招人数的变化。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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