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2017推免生复试实施意见
2016.10.12 15:55

  根据教育部学生司有关研究生招生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提出我校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

  2.坚持公平公正;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

  4.坚持客观评价;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时间和内容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到相关学院报到,由各学院核对有效身份证件。

  (二)复试工作在10月10日~14日期间完成,具体时间由学院确定。

  (三)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口试:

  1.专业笔试要求

  (1)考试科目:参照2017年招生章程中的内容;

  (2)考试时间:2小时;

  (3)总分:100分。

  2.综合能力面试要求

  (1)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2)面试程序

  A、由记录员(复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

  B、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C、老师提问(一般为5-8个问题);

  D、考生回答;

  E、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F、考生离场,现场评分。

  (3)面试评分参考标准:(100分)

  A、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知识面(30分);

  B、语言表达能力(清晰性、流畅性、逻辑性等)(20分);

  C、应变能力(回答迅速、灵敏度、灵活性等)(20分);

  D、综合素质与能力(30分)。

  (4)关于实践能力的测试,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安排。

  3.外语口试要求

  由各学院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自行组织。

  三、复试成绩的计算

  1.专业笔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40%);

  2.面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40%);

  3.外语口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20%)。

  四、复试的监督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负责。

  2.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监督举报邮箱:jcsjcbgs@hznu.edu.cn;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应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的由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向申请者寄发《杭州师范大学2017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公函》。

  4.实行复议制度。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受理考生申诉。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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