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招生简章
2016.10.08 11:50

  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简章

  第一部分 法律硕士(非法学)

  一、培养方式:非全日制,基本学制为三年,可延长至四年。

  二、招生人数:20人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其中,满足(3)、(4)的人员报考时必须已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大学学习的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

  6.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四、初试时间及科目: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五、复试时间及科目:复试时间待定,复试笔试科目为阅读理解、逻辑分析、写作等素质测试,复试口试内容为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专业知识综合面试。

  六、教学时间、地点及住宿:

  非全日制学生进行不脱产学习,不转户口,不转档案,上课方式采取集中授课或周末、假期授课,教学地点为中关村校区或学生集中的京外地区。学校不安排住宿,学生住宿自理。

  七、学费:待定。

  八、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10-68915601 邮箱: sunhaiyan@bit.edu.cn

  其他相关未尽事宜参见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二部分 法律硕士(法学)

  一、培养方式:非全日制,基本学制为二年,可延长至三年。

  二、招生人数:20人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其中,满足(3)、(4)的人员报考时必须已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大学学习的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

  6.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四、初试时间及科目: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五、复试时间及科目:复试时间待定,复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综合(法理学、民法、刑法、国际法),复试口试内容为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专业知识综合面试。同等学力者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六、教学地点及住宿:

  非全日制学生进行不脱产学习,不转户口,不转档案,上课方式采取集中授课或周末、假期授课,教学地点为中关村校区或学生集中的京外地区。学校不安排住宿,学生住宿自理。

  七、学费:待定。

  八、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10-68915601 邮箱: sunhaiyan@bit.edu.cn

  其他相关未尽事宜参见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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