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物理学院2017年外校推免生接收办法
2016.09.28 12:22

北京理工大学物理学院2017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欢迎国内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北京理工大学物理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
  物理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身心健康,符合所我校体检要求。
  2. 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 申请推荐免试的学生,须是取得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 前三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5.国家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的应届毕业生,可优先考虑。
  6.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二、提交材料
  1. 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复印件,复试时出示原件);
  2.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的成绩单(提交复印件,复试时出示原件)。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5. 体检合格的证明。(推免生体检可在我校校医院进行,时间为每周一、四上午8:00---11:00(抽血安排在9:00以前)。校外生源不能到我校体检的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
  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均在复试时提交学院审核备案,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
  三、申请程序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北京理工大学物理学院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同学,应按照教育部规定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28日—10月25日。
  2.物理学院对网报成功的申请人进行网上初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报名条件者发布准予复试的通知,并通知复试的具体内容、要求、时间及地点等。为方便考生,物理学院将在9月28日以后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实时安排复试。
  3. 复试通过后,我校研招办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复试合格者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网上确认“同意待录取”才能完成录取过程,待录取通知在发出48小时以后失效,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信息情况。
  4. 物理学院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学院网站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录取情况发生变动,经研究生院批准后,物理学院再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5. 相关报考事项考生可在即日起向物理学院咨询。
  6.我校将于2017年04月对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相应的协议。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者,学校将于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4)毕业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5)在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6)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2. 推荐免试研究生可获得一年级学业奖学金(每人8000元)。
  3. 推荐免试研究生可申请获得新生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基本设置情况

奖学金等级

奖学金额度

奖励名额

一等

10000

7

二等

5000

14

  学院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中心教学楼623
  邮政编码:100081
  学校主页:http://www.bit.edu.cn
  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8911355;010-81381206
  传真:010-68913163
  联系人及纸质材料收件人:刘伟光,龚赛
  电子信箱:liuweiguang@bit.edu.cn;saigong@bit.edu.cn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中心教学楼623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